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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章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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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空体育章程

序言

星空体育(下文简称为“研究院”)成立于2020年7月15日,前身为2014年11月15日成立的陕西师范大学医学社会史研究中心。研究院立足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优势,以生命和健康研究为核心,针对当前医学与文明研究中存在的重点难点,广泛整合海内外具有医学、历史学、社会学等背景的研究队伍,打造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队伍;科学布局历史学、医学、社会学、人工智能、健康保障、舆情与社会治理等研究方向,培育医学与健康相关的新文科科研和教学的优秀人才,服务国家和社会发展。为进一步健全研究院体制、规范研究院运作、推进研究院发展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根据《星空体育》《星空体育》《星空体育》和《星空体育》,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星空体育是学校批准成立、挂靠历史文化学院的非营利性学术研究机构。

第三条 研究院宗旨是:在“健康中国”战略的指引下,立足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势,聚焦重大医学问题,整合多学科研究队伍,展开基础扎实、理论创新、时代性鲜明的跨学科研究,并通过多渠道开展社会服务,竭力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建立作出贡献。

第四条 研究院名称是“医学与文明研究院”,英文名称为Institute for Medicine and Civilization

章 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

第五条 院长是研究院的总体负责人,在学校、学院党委的领导下,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组织实施学校、学院党委有关决议,行使各项职权,全面负责研究院的教学、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。院长的主要职权是:

(一)拟订研究院发展规划,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

(二)组织研究院教学活动、科学研究和其它各项事务;

(三)拟订研究院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;

(四)拟订和执行研究院经费预算方案,保护和管理研究院资产;

(六)主持研究院发展规划等会议,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;

(七)其他需要由研究院院长决定的重要事项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。

第六条 研究院下设科研中心、调研团队、外宣团队、管理监察部门四大部门。

(一)科研中心立足医学与文明研究院已有的科研优势,针对当前人类历史上医学与文明存在的重点难点,加强科学研究,提高学术产出。扩大研究范围,广泛整合国内外医学、历史学、社会学优势资源,打造高素质人才团队,创造大量优秀科研成果;

(二)调研团队主要负责调查研究人类与医学互动关系研究,继续深化“中国乡间医人、医事、医史口述史调研项目”,增加对医患关系、临终关怀、民族医学等问题的关注;

(三)外宣团队是负责对外宣传的重要部门,负责医学与文明研究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等平台的宣传工作,紧随学术界动态和热点,发布学术消息,包括医学社会史研究相关资讯、学术研究论文、相关研究推介、书籍推介等,关注社会公众反馈,提升学科影响力;

(四)管理监察团队负责建立常态化、经常化的督查考核机制,强化激励和问责,建立健全检测评价机制,指定各分部门的监测评估方案,并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检测和评估,必要时可进行目标任务的调整。

第七条 研究院设秘书一人,负责协助处理研究院科学研究、行政管理的相关事宜。具体职责包括:

(一)协助处理研究院日常行政事务,如图书购置,财务报账,研究院网站后台管理等;

(二)协助组织研究院星空体育活动,如学术研讨会、学术讲座、学术训练营等的前期准备、筹办、会务等事宜;

(三)协助筹备本科生寒暑假“中国乡间医人、医事、医史口述史调研项目”相关事宜,如组织报名、购置保险、整理汇总调研成果等;

(四)协助处理研究院期刊《星空体育》的日常事务,编辑与外联工作;

(五)完成研究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章 职能

第八条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建立体系齐全、运行高效的师资队伍和人才培养体制,助力学校建成中国特色、世界一流的师范大学。

第九条 根据社会发展需要,在尊重学术发展规律的基础上,积极开展医学与文明领域的研究。

第十条 针对当前重大公共卫生问题,结合历史研究的主要成果,展开社会调查,为相关政策的指定和执行建言献策。

第十一条 承担各级科学研究项目,组织研究院内外学者加强合作,协作完成。

第十二条 设立研究院研究基金,鼓励研究院内外学者申报,并支持其研究工作。

第十三条 依托学校和学院,培养医学社会史相关方向的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。

第十四条 强化人才培养,促进对外交流。加强相关专业本科生、研究生教育,增强学生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,培养学生服务社会的理念,全面提升学生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。

第十五条 依托学校和学院,接收博士后,开展合作研究。

第十六条 定期举办医学与文明学术研讨会。

第十七条 不定期举办医学与文明方面学术讲座、课题研讨会等各项学术活动。

第十八条 促进医学与文明相关优质品牌课程建设。

第十九条 打造精品专业学术期刊,积极与相关杂志合作,组发系列研究论文。

第二十条 构建数字化技术创新平台,完善微信公众号、微博,以及网站等建设,打造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品牌账号。

第二十一条 建设医学与文明数据与资料中心,丰富文献资料室的书籍藏量。强化文献资料室的开放度、包容性,鼓励与社会各界致力于医学与文明研究的人士分享学术资源。

第二十二条 积极开展学术通俗化和普及化工作。深入推进“医学与文明”全国科普写作大赛。向社会大众传播医学与文明相关知识,增强整个社会的医学健康意识。

第三章 人员

第二十三条 本研究院依托历史文化学院建立,不设专职人员。

第二十四条 研究院成员分专职研究人员、兼职研究人员、合作研究人员、博士后、硕博士研究生五大类。

第二十五条 研究院成员的基本权利:

(一)按规定使用研究院的办公场所、图书资料等公共资源;

(二)获得研究院的科研经费支持;

(三)自由参与研究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;

(四)对研究院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。

第二十六条 研究院成员的基本义务:

(一) 遵守各类法律法规,严守学术规范;

(二) 按照约定完成研究院交付的研究任务;

(三) 积极加强研究合作,主持或参与各类学术活动;

(四) 维护研究院权益和声誉。

第四章 财务管理

第二十七条 研究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:

(一) 学校、学院拨设的专项建设经费;

(二) 社会力量捐赠的经费;

(三) 以研究院名义承担的纵向课题;

(四) 以研究院名义承担的横向课题;

(五) 其他经费。

第二十八条 经费支出

(一)经费使用应遵守学校、学院的基本财务制度。

(二)各方拨给研究院的专项建设经费,研究院、学院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,决策使用办法。

(三)按学校规定购置各类办公家具、图书资料等教学、科研所需物品,放置在研究院办公地点或图书室,不得私人使用或保管。图书使用应履行借阅制度。

(四)由专项经费支付,用于研究院成员个人研究使用的办公用品和耗材,可遵照学校的财产管理规定自由使用。

(五)研究院成员个人牵头承担的纵向、横向研究课题,由该成员自行负责。

第二十九条 研究院欢迎社会力量、研究院成员、学生等显达捐赠经费、图书和其他研究院发展需要的资源。

第五章 标识

第三十条 包括研究院徽志、徽章和其他标识符号。

第三十一条 研究院拥有标识专有权。

第三十二条 研究院建立纪念日为7月15日。

附 则

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研究院成员讨论,报请历史文化学院领导审定后,以研究院名义签发。

第三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,须经研究院半数以上的成员联名提议,按章程制定程序进行,以章程修正案方式体现。

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修订按前款程序办理。

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星空体育负责解释。

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实施。